从本期开始,元弘智造对外明确两种合作方式,两者平行独立,客户按自身情况自由选择,不强制绑定:

  • 模式一:直接采购生产。我方作为制造方,自主开模、自主生产,对产品品质、尺寸与交期全权兜底;报价包含物料、加工与合理制造利润,不另收取顾问服务费。
  • 模式二:顾问式供应链技术服务(可选)。产品由客户选定的制造方生产,我方提供材料选型论证、工艺路径规划、工艺风险评估、合格供应商背调与推荐、样品跟进、试产管控、首件协同、量产跟单、品质异常协调与交付跟进。

一、为什么要把两种方式写清楚

过去两年接触的项目里,有一类需求反复出现:客户已经有供应商,甚至有多地工厂,但缺少判断硅胶工艺的能力,希望有人替他把材料、工艺路径和过程风险看清楚。这类需求与「买产品」不是同一件事,收费方式也不应该一样。把两种方式分开表述,客户在询盘阶段就能判断自己需要哪一种,减少来回。

二、顾问服务的计费口径

采用标准模式:技术启动费 + 按批次计提。

  • 签约时收取技术启动费,用于图纸评审、前期技术调研与供应商筛选;具体金额按项目评估确定,可全额抵扣后续顾问费;
  • 顾问费按每批次验收合格产品不含税货值的 10% 计提;
  • 计费基数不含模具费、运费、第三方检测费与关税;
  • 每批次验收合格后核算当期顾问费,优先抵扣启动费余额;抵扣完毕后当期单独结算;
  • 项目最终未进入量产时,技术启动费不予退还,作为前期技术投入成本。

三、四条需要事先明确的约定

  • 顾问服务为可选增值服务,客户可以只采购产品,不选择顾问服务;
  • 方案溯源:由我方输出工艺方案并推荐供应商的项目,客户在约定周期内直接或间接向该供应商下单,需按规则支付顾问服务费;
  • 样品单默认不计提顾问费,顾问费仅针对量产合格订单;
  • 两种模式下的材料与工艺评估标准完全一致。

四、责任边界

顾问服务只负责技术方案、供应商筛选与过程跟进协调;最终产品质量与交付责任由生产制造方承担。我方不以顾问身份替代制造方的质量责任,也不对制造方的产能与交期作担保。在直接采购模式下,我方作为制造方对品质、尺寸与交期承担责任。

两种模式的完整说明、差异对照与计费规则,见服务体系页的合作方式部分。如需要针对具体项目判断适用哪种方式,可把图纸、使用环境与预期批量发给我们,先出一份书面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