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本期開始,元弘智造對外明確兩種合作方式,兩者平行獨立,客戶依自身情況自由選擇,不強制綁定:
- 模式一:直接採購生產。我方作為製造方,自主開模、自主生產,對產品品質、尺寸與交期全權兜底;報價包含物料、加工與合理製造利潤,不另收取顧問服務費。
- 模式二:顧問式供應鏈技術服務(可選)。產品由客戶選定的製造方生產,我方提供材料選型論證、工藝路徑規劃、工藝風險評估、合格供應商背景調查與推薦、樣品跟進、試產管控、首件協同、量產跟單、品質異常協調與交付跟進。
一、為什麼要把兩種方式寫清楚
過去兩年接觸的專案裡,有一類需求反覆出現:客戶已經有供應商,甚至有多地工廠,但缺少判斷矽膠工藝的能力,希望有人替他把材料、工藝路徑與過程風險看清楚。這類需求與「買產品」不是同一件事,收費方式也不應該一樣。把兩種方式分開表述,客戶在詢盤階段就能判斷自己需要哪一種,減少來回。
二、顧問服務的計費口徑
採用標準模式:技術啟動費 + 按批次計提。
- 簽約時收取技術啟動費,用於圖紙評審、前期技術調研與供應商篩選;具體金額按專案評估確定,可全額抵扣後續顧問費;
- 顧問費按每批次驗收合格產品不含稅貨值的 10% 計提;
- 計費基數不含模具費、運費、第三方檢測費與關稅;
- 每批次驗收合格後核算當期顧問費,優先抵扣啟動費餘額;抵扣完畢後當期單獨結算;
- 專案最終未進入量產時,技術啟動費不予退還,作為前期技術投入成本。
三、四條需要事先明確的約定
- 顧問服務為可選增值服務,客戶可以只採購產品,不選擇顧問服務;
- 方案溯源:由我方輸出工藝方案並推薦供應商的專案,客戶在約定週期內直接或間接向該供應商下單,需按規則支付顧問服務費;
- 樣品單預設計不計提顧問費,顧問費僅針對量產合格訂單;
- 兩種模式下的材料與工藝評估標準完全一致。
四、責任邊界
顧問服務只負責技術方案、供應商篩選與過程跟進協調;最終產品品質與交付責任由生產製造方承擔。我方不以顧問身分替代製造方的品質責任,也不對製造方的產能與交期作擔保。在直接採購模式下,我方作為製造方對品質、尺寸與交期承擔責任。
兩種模式的完整說明、差異對照與計費規則,見服務體系頁的合作方式部分。如需要針對具體專案判斷適用哪種方式,可把圖紙、使用環境與預期批量發給我們,先出一份書面評估。